巡逻民警发现及时 "亮队"未亮相便全军覆没

  • 2008年07月24日 20:06
  • 来源:大河网
  • 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李阳 文/图
  • [发表评论]

移动用户发送HNZB到10658000,订阅河南手机报。早报+晚报,每天一角钱。

大河网讯

 

  昨天上午,27名社会无业人员,受人雇用,乘坐5辆面包车从淅川县赶到南阳市,准备聚众“惹事”(南阳地方称这种方式叫“亮队”)。刚进入南阳市区,就被巡逻的民警慧眼识破。结果,这27名“亮队”成员未及亮相便全军覆没。

  看到民警盘查5辆嫌疑车辆分头逃窜

  崔太欣是南阳市高新公安分局北京路派出所民警。他向记者介绍说:7月23日下午1时40分,他和另外3名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5辆面包车停靠在312国道和北京路交叉口,车门大开,车上坐满了男青年,车下几名男青年一边打电话一边在附近晃悠。他们觉得可疑,就上前盘查,结果,这群男青年一见有警车靠近,二话不说,立即发动车辆沿312国道分头逃窜。

  向派出所领导汇报后,民警们开始启动警车追赶,他们打开警灯,亮明身份,用喊话器喊话,要求逃窜车辆靠路边停车接受检查。追出约1公里后,一辆红色面包车被拦在路边,车上7名男青年束手就擒。带回所里审讯,7人交待,他们是受雇来南阳打架的,并交待了打架的大致方位。

  顺线追踪其余成员在饭店聚餐时被全部抓获

  高新公安分局按照被抓获人员交待的车牌号和大致路线,随即调集警力堵截。3点左右,一辆面包车在南阳市长江路中段连车带人被堵住,另3辆面包车在长江路上一家饭店门前被发现。民警进饭店后,控制了4桌正在饭店就餐的所有人员,加上前期控制的7名共27名“亮队”团伙成员。

  突审揪出一名刑拘在逃犯

  侯某是这群“亮队”成员的头领,据他交待,27名团伙成员都是淅川县人,是受同乡董姓老板雇来的,因为该同乡老板在南阳和他人发生了经济纠纷,打电话让他招集人来南阳打架,所以他就组织人员包车过来了。当时中午已过,董老板先安排他们到饭店吃饭,下午再“整事”,因不知道饭店的位置,正打电话询问时遇见了民警盘查,结果就被抓住了。

  上网比对,民警们发现,该侯某还是网上逃犯,此前他曾在当地因聚斗殴被淅川警方刑事拘留在逃。

  “出一次警”每人可挣100

  不满18岁的李某还是一名高中学生,他说,当天上午接到网友电话,说有人请他们到南阳“出警”,条件是一盒云烟,管一顿饭,事成后再给100元工资,想到在家里闲着没事干,就跟着大伙一起坐车来了,上了车才知道有人请他们来南阳打架。

  当被问到他的行为性质时,这名放假在家的高中生爽快地回答:“这是‘亮队’啊,大家都知道,我们出来就是帮别人打架、给出钱人助威的。”

  警方解读“亮队”: 南阳市高新公安分局北京路派出所所长徐吉昌介绍说:“‘亮队’带有黑社会组织性质,是近段南阳警方打击的重点”。“亮队”是南阳人对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的特殊称谓,这些成员平时并没有固定联系,遇到有人雇用,便通过不同途径取得联系。成员中有的有职业,有的无职业,有的还是在校大中专学生。他们的特点是经常游荡于酒吧、网吧、歌厅等场所。他们的年龄较小,一般都在30岁以下,小的不到15岁。他们各有各的圈子,一般以地域为名,如“南召帮”、“社旗帮”、“枣林帮”、“谢庄帮”帮等。

  “亮队”的雇主一般有房地产老板、沙场老板、村霸、街霸等各种人物,他们与人争工程、搞拆迁、争项目遇到困难的时候,就会主动邀请“亮队”成员介入,为其壮胆示威。

  有时候互相争利益的双方都请了“亮队”。双方“亮队”同时赶到现场对阵,甚至出现“火拼”。无论是否帮上忙,一旦“亮队”行动了,就必须给报酬,一般是除了吃饭、发烟外,1人发100元劳务费。有时候雇主也会根据贡献大小,事后再给“亮队”头目一至两万元酬劳。

  “亮队”成员一般情况下只示威不打架,如果需要打架,雇主需额外加钱,一旦出了事打伤对方或被警方抓获,也由雇主出钱摆平。团伙成员中,带凶器成员的报酬要高于其他成员。

责任编辑:郭俊华
counter

版权所有:河南日报、河南日报农村版、大河报、大河文摘报、大河健康报、河南商报、今日安报、今日消费、期货日报、漫画月刊、新闻爱好者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大河网发布,大河网原创及论坛、博客等原创信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 “大河网-大河报”或“大河网”。咨询电话:0371-65795752。

大河网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豫B2-20040031

未经大河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