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说只能看材料目录 紫薇苑业主将行政复议

  • 2009年03月03日 17:11
  • 来源:大河网
  • 本网记者 银新玉
  • [发表评论]

移动用户发送HNZB到10658000,订阅河南手机报。早报+晚报,每天一角钱。

大河网讯

郑州市物价局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内容(截图)

物价局目前只提供了这些材料目录

  因质疑经适房销售基准价“虚高”,紫薇苑小区的准业主向郑州市物价局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法定期限将到,准业主们今天(3月3日)来到物价局上门要答复。经过了大半天的等待,物价局答复称“根据市政府批示,只公开开发商报送该局定价的材料目录”,对此,准业主很不满意,认为“这份告知书毫无意义”,并将“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护合法权益”。

  准业主等两小时 物价局让“下午再来”

  上午10时整,郑州市紫薇苑小区的几位准业主来到郑州市物价局,表明了“接到申请后,行政机关必须在15个工作日以内答复,即最迟3月4日,希望物价局能在法定期限内给出答复”。但物价局办公室副主任程卫东表示,“几个相关业务处室正在就此事会商,现在还没出结果,先等一下吧。”

  本网记者在现场看到,物价局公用事业价格处处长楚君艳正拿着几份材料与其他相关人员讨论。但当业主问,“物价局就此事能不能现在给个答复?”,众物价局在场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现在讨论决定还没出来”。记者在现场拨打物价局成本监测所所长刘华兴手机,亦无人接听。随后,准业主们来到成本监测所了解情况,但该所冯副所长表示,“现在不能公开相关信息”。

  11时50分,准业主们在物价局或站或坐地等了近两小时,也曾多个处室里地打听情况,但基本上是一无所获。物价局办公室负责人最后告之准业主,“下午3点钟左右再来吧。”

  物价局告知:市政府批示只能看材料目录

  下午2时30分,紫薇苑的几位业主再次来到郑州市物价局等结果。再度等了近两个小时后,终于看到了《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告知内容只有一句话:“根据市政府批示,公开郑州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送我局定价的材料目录及审核结果见附件,其余内容,不予公开。”

  附件中,一份是“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华瑞·紫薇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批复下发日期为2008年12月23日。另外一份是“郑州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送我局定价的材料目录”,包括:价格申请和价格构成项目申请表;住房建设的立项,用地批文及规划、拆迁、施工许可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书及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建筑物单体平面图,建筑工程规划图;由开发经营企业应付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收费项目等。

  准业主:这份告知书毫无意义 将申请行政复议

  紫薇苑小区的一位准业主告诉记者,从这份告知书的内容和附件看,“只有开发商上报物价局的相关材料目录,而没有我们想了解的任何成本项目的数字证明。对我们来说,等了半个月,等来的是一份丝毫无意义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获悉这份告知书的内容后,众多紫薇苑小区的准业主表示,“我们对郑州市政府的批示、郑州市物价局的答复感到很不满、很心寒。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相关新闻

  本网调查:郑州经适房逆势涨价 到底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

  网友再曝:郑州万龙花园经适房用地、销售疑点多

  法定期限将到 郑州物价局必须答复经适房准业主

责任编辑:银新玉
counter

版权所有:河南日报、河南日报农村版、大河报、大河文摘报、大河健康报、河南商报、今日安报、今日消费、期货日报、漫画月刊、新闻爱好者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大河网发布,大河网原创及论坛、博客等原创信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 “大河网-大河报”或“大河网”。咨询电话:0371-65795752。

大河网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豫B2-20040031

未经大河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