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报业网讯
[核心提示]
1999年起,郑州市政府为限制火车站附近车流量,规定出租车空车禁入火车站广场。有人敏锐地捕捉到这一“商机”,在火车站周边地区为空载出租车当临时乘客,一次赚一元钱。这一郑州独有的职业被人戏称为“的托”。
“的托”们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挣十几元钱,生活困苦。近日省会一家媒体称:郑州交巡警拘留了两名“的托”,其中一名男子甚至面临被劳教的可能。一些市民不解:劳教“的托”,是否有点儿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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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车
[职业危机]
面临劳教,老“的托”不准备干了
他两手空空,站在解放路的快车道上,看到有空载的出租车过来,便把手臂下垂,紧贴胯部,翘起手掌,伸出食指晃一晃。见出租车减速,马上快步上前,但车又加速跑了。如此反复几次,他终于钻进一辆慢行的出租车。
他不是打车的,用郑州人的话说他叫“的托”,而他更喜欢叫自己“职业押车人”。
他叫王中,新乡市原阳人,52岁,是1999年冬来到郑州从事这一行业的,如今已干6年多了。“职业押车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唯独他坚持了下来。而就在两天前,他的两个“同事”被交巡警带走了,其中一个甚至面临被劳教的处罚。
之后,郑州市交巡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在一家媒体上宣称,对“的托”的违法行为,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屡次触犯的,将进行劳动教养。
据报道,交巡警部门正在着手建立“的托”档案库,对受处理的“的托”建档立案,目前档案库已收入40多人的资料。
“可能我也要离开这个干了6年多的行业了。”王中说,“多少次的风浪我都挺了过来,而这次是最让我担心和害怕的。”
说完这些,王中点上一支烟,说:“我们这些人也不是什么坏人,大家都是被生活所迫,不然谁也不愿意干这个。”
[生存实录]
每天收入十几元钱,住2元一晚的床铺
王中的“家”在解放路的一个小胡同内,是一破旧旅馆的一个房间,没有窗户,也没有灯,就是在白天也显得昏暗。房间内有4张双层床,蚊帐内有几只苍蝇在胡乱地飞,似乎想逃脱这张网。
“一天2块钱,有蚊子,就挂了蚊帐。就这样的房子,也不是谁都能住得起的。大多数‘的托’,晚上都是拿条被子,在立交桥下或者市郊一裹就睡了,在市郊过夜的早上再走到市里来。”
王中每天要在早上5点多钟起床离开他的“家”,到解放路、中原路地下道、铭功路、福寿街上的几个点去“押车”。
之所以起这么早,这是王中的一个小窍门:早上到郑州的火车比较多,而市民打车去火车站的则很少,而且其他“的托”忙到头一天晚上12点多,很难在这个时候起床,这个时候生意最好做。
王中说,正是凭借这个小窍门,他每天的收入都在20元左右。
“一个‘职业押车人’每天的收入也就是十几元,绝对高不了。”王中说,“我干得比他们时间长一些,算是我们这一行的高收入阶层了。”
5月17日上午9点半,记者和王中一起在解放路蹲点等车。到中午12点半时,王中和他的同行们共拦下了48辆出租车。
当天上午在这一地段拦车的“的托”有20多个,其中8个是职业的。除了一戴黑色帽子的女“的托”一人跑了6趟外,大多数人只跑了两三趟,有的只有一趟。
按行规,每拦下一辆车获得报酬1元钱,那么,这些人当天上午三个小时的平均收入是每人2元多一点儿。
“那个女的是本地人,比较霸道,所以她跑得多。像我们一上午也就只有2元钱。”一位自称张大力的“的托”说。
张大力透露,一般情况下,女“的托”比较受欢迎,所以女的比男的挣钱多;老的相对来说比较笨,所以年轻的比年老的挣钱多;出租车司机为了规避风险,大都选择熟悉或者面熟的“的托”,所以职业的比非职业的挣钱多。
张大力总结说,无论如何,一天挣得最多的也不会超过20元,大多数男人都是在10元左右,仅够基本生活费。
[他们是谁]
“的托”是无业者的临时职业
“‘的托’以前不是职业,就是单纯的帮帮忙,后来车多了,人也多了,才出现收费的‘的托’,免费的才是‘祖师爷’。”关于“的托”的由来,“的托”前辈王中如此描述。
1999年,考虑到火车站附近的车流量太大,郑州市政府出台规定:禁止空载出租车进入火车站附近载客。而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火车站这种人员流动的地方,无疑是一块很诱人的“蛋糕”。“的托”就此应运而生。
王中说:“我是1999年冬天过来的,是比较早的一批,全郑州加起来也就20人。刚来的时候价钱也不是给1元,只是几毛而已,到现在还有司机只给5毛的。”
据记者调查,正常情况下,郑州的“的托”数量应该在200人以上。主要分布在解放路、铭功路、中原路地下道、福寿街的南北两头等约8个集中点,陇海路地下道也有部分,但不多。
但是,对200人这一数据,王中有自己的看法:“把这个当成职业干的人绝不超过50人。如果要说干过这行的人,绝对有上千人。而且从现在情况看,年轻人越来越少,多数是女的和老年人等难以找到工作的人。”
调查中,记者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一般情况下,火车站附近的5个点正常“站岗”人数平均为每个点8人。但是,到中午和下午下班时段,每个点会增至15到30人左右。
“新增的那些人,基本上是来郑州找工作无果的。上班时间人力市场开门,他们就在市场里找工作。市场一关门,他们就来这里当‘的托’。押几趟车,挣够了饭钱马上就走。”王中说。
[命运关注]
悲情瞬间,小“的托”倒在车轮下
2003年,憧憬美好生活的赵耀华,只身从周口到郑州,18岁的他花了半个月时间也没有找到工作,此时,他在出门前从舅舅那儿借的钱已经花光,但又不愿空手回家,就在王中的介绍下,成了一名“的托”。
赵耀华年轻,脑子活,每天都能够挣到15块钱左右,除去吃喝及其他开销,一个月下来能剩近400元。正当他想着两年挣到1万元就回家时,“厄运”来了。
那是个早晨,为多“押”一辆车,赵耀华飞快地跑向一辆出租车,但是车速没能降下来……赵耀华倒了下去,膝盖上流出了血。
“出租车司机还算仗义,掏出了身上仅有的700多元钱,让我们把赵耀华送往医院。但是,赵耀华的一条腿就这样瘸了。”
王中总觉得自己对不起赵耀华,说:“听说后来司机又给了赵耀华几千元钱,可一条腿和一个人的前途是用钱买不来的,如果不是我把孩子介绍过来,也就没这事了。”
“不过如果他不干这个,又找不到工作,可能早就饿死了。”王中说,他常常这样安慰自己。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的托”都是不得已才干这一行的,因为挣钱少,不安全,还怕交巡警查。大多数人只是把这一行业当作过渡职业。
“每隔一周你来看看,都会有一些老面孔离去,因为他们找到工作了,不需要再这样在大街上丢人现眼了。”来自驻马店的“的托”王惕华说。
记者随意采访了其他十几个“的托”,他们大多表示,一般押两三趟就不干了。“干这个太不安全,传回老家也是很丢人的事,但是我们也没办法,总得把肚子填饱吧。”
[部分司机]
平衡市场,他们不是多余的人
“劳教‘的托’真让人难以接受,他们拉一趟车才挣1元钱,拐回来还要走十几分钟,按理说他们是弱势群体,劳教重了点儿吧。”听说“的托”会被劳教后,出租车司机王铁军如此评价。
“说句老实话,即使要罚也该罚违规的司机,如果这些司机不钻空子,什么事儿都没了!”
还有出租车司机认为“的托”有平衡市场的作用。火车站附近道路拓宽和改造后,车流量大大增加了,在火车站停靠的出租车少了,甚至有时候会出现无车可打的情况。“的托”的出现,从一定程度上平衡了火车站附近的出租车供求。
在解放路开包装纸批发店的店主赵英明表示:“我在这附近干了十几年的生意,亲眼看着‘的托’在增多,尽管政府一直在监管,可成效不大。”
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副队长赵清生也承认,交巡警部门尽管已经和“的托”斗争了7年,但成效不大,而且他们的活动区域也越来越大。
[观点争鸣]
劳教我们,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尽管很多‘押车’的这两天都没出来干活,但还有很多人出来了。因为他们一天不当‘托儿’,就一天没饭吃,即使被劳教,也总比饿肚子好吧。”王中说,“劳教我们,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郑州市天之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波认为:劳教“的托”,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确实有些牵强。“的托”的影响充其量就是造成火车站附近车流量的增大,并未对社会治安造成多大影响。
但是,来自交巡警部门的声音则说,之所以如此处罚“的托”,因为“的托”在路中间甚至在快车道上拦车,不仅影响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威胁到了司机、行人和他们自身的安全,影响了社会治安。
交巡警部门表示,处罚不仅仅是对“的托”的,还包括违章司机。
但陈波律师则认为:即使违规了,违反规定的也应只是出租车司机,而不该是“的托”,因为违反的是“禁止空载出租车进站”的规定,这一规定的主体是司机。
河南坦言律师事务所的燕雪松律师说:“‘的托’职业确实是一种怪胎,影响郑州的交通,政府对他们处罚也未尝不可,但劳教对他们来说确实太重了。”
燕雪松律师建议:“如果可能的话,对‘的托’进行教育,或者给他们介绍份工作,或者教给他们一些谋生的手段,应该比单一的处罚甚至劳教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