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经各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和社会公众广泛推荐、省有关部门审核、评委会研究,省活动组委会拟推荐裴春亮等10人为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项。在群众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