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报业网讯
共青团各省辖市委,各省辖市国资委(经贸委),工商业联合会,各直属单位团委:
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树和表彰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涌现出来的青年企业家先进典型,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省青年企业家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实践中做出更大贡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国资委、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电视台、河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决定,联合开展“河南省十大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和宣传我省优秀青年企业家所取得的成就,树立青年企业家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创业发展、建功成才的典型,激励全省广大青年企业家抓住机遇、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青年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努力培养一支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奋发向上的青年企业家人才队伍,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促进我省“三化”进程,建设“和谐中原、富裕中原、美好中原”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范围
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企业法人代表、经理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
三、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2、重视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注重最新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积极开展新产品研发,形成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
3、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高、重合同、守信用、经济效益好,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综合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主动适应国际竞争,具有开阔的视野和战略性眼光,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拥有优秀的企业文化、科学的发展战略和独特的经营理念;
5、支持共青团工作,所在企业团组织健全、活跃,大力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积极开展创新创效、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6、热心青年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团组织实施的“工岗快递转移就业促进计划”,受过市级以上党政部门或团组织的表彰,或所领导的企业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省青企协会员优先。
四、组织机构
此次评选活动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省委青工部(省青企协秘书处),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评委会由主办单位有关人员、部分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新闻单位人员组成。
五、评选步骤
1、推报人选。由各市、直属单位团委联合市国资局(经贸委)、工商业联合会在考察、审核、初评工作的基础上,择优推报2-3名青年企业家参选,并形成考察报告和推报意见,加盖推报单位公章,与推荐表(见附2)及有关材料一并报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确定候选人。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30名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组委会审定;
3、候选人公示。通过新闻媒体和河南报业网、河南共青团网站对3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4、考察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公示情况及事迹材料,拟定考察人选报组委会审定后进行考察,由评委会评选产生“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并报组委会审定;
5、宣传表彰。由主办单位联合发文对当选者授予“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对其他正式候选人授予“河南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称号,并在省青企协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予以表彰。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各单位要站在巩固党的青年基础、团结和凝聚广大青年企业家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广泛动员优秀青年企业家参与到此次评选活动中来。
2、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市、各单位在推荐时,要广泛征求纪检、监察、金融、税务、工商、审计等各方面的意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真正把实力强、形象佳、前景好的青年企业家推荐上来。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对优秀青年企业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的社会氛围,为青年企业家自身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4、明确要求,规范申报。要按照具体要求填报材料,规范申报程序。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在评选过程中不能增加企业负担。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是:
(1)、申报杰出青年企业家的人选要上报个人材料和企业材料各一式10份。包含上述内容的软盘1张。1寸近期彩色标准照2张(带底片),5寸彩色工作照、生活照各1张。
个人材料主要包括①事迹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及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内容。(要求:A4纸打印,3000字以内;事迹真实、文字简练);②事迹简介(要求:A4纸打印,500字以内)。
企业材料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营业收入、实现利润、上交税金、企业的年增长率、发展战略、改革改制、新产品研发、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情况、安全、质量、成本、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内容。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各1份;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1份;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接受方的书面证明。(2)、杰出青年企业家候选人事迹材料、事迹简介、推荐表(一式10份)及其它相关材料,请务必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团省委青工部)。
地 址:郑州市金水大道17号团省委青工部
电话(传真):0371-65902446
邮 政 编 码:450003;
联 系 人:李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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